市政府决议自2019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5日,持续施行工作日(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、周日在外)顶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办法。
(2)公共电轿车、省际远程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、京B号段号牌出租轿车(不含租借车辆)、邮政专用车、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、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校园校车;
(6)纯电动小客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仅有动力来历、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