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海口9月20日讯 (记者罗霞)记者今日从省食药监局得悉,为标准我省中药出产企业中药提取和提取物出产运用行为,省食药监局近来安排而且展开中药提取和提取物专项查看,14家企业因标识不标准等问题被责令期限整改。
在专项查看工作中,省食药监局从部分市县食药监局抽调人员,组成5个查看组,对在本省建立中药提取车间及运用中药提取物的15家中药制剂出产公司进行查看。
查看发现,14家企业共存在提取出产记载内容不完整、浸膏贮存条件期限不确定、标识不标准等48项缺点。省食药监局已责成企业期限整改,并要求市县食药监局监督整改到位。